1月21日,四川省高院对人贩子王浩文进行二审宣判,维持死刑判决。王浩文曾于2006年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刑,出狱后继续作案,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地拐卖儿童14人。法院认为其行为严重侵犯被拐儿童的人身权利,破坏社会秩序,影响极其恶劣,且毫无悔罪表现,应予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