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阳光100中国的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先生,执行董事范小冲先生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女士,在禁售期内通过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了乐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72.3万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07%。此次出售是由于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